《声乐演唱与教学》
一、课程介绍
《声乐演唱与教学》这门课程是本科音乐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它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该课程开设于1、2、3、4、5、6学期。前期的基础课程是《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该门课程总学时108学时,理论学时36,实践学时72,学分6。
通过本课程教学,培养音乐教育岗位教学人员。讲授技能的同时,还要达到“育人”的效果,课程中通过讲解声乐的演唱与教学方法,达成三大培养目标。
知识目标:1、气息的正确用法;2、演唱的正确状态;3、歌唱的变现形式4、掌握声乐发展的历史,各门艺术课的概论;5、熟悉各民族音乐的特点。
技能目标:1、扎实的声乐基本功底;2、掌握各民族声乐作品风格;3、高超的声乐演唱技巧;4、综合的舞台表现力;5、对音乐的理解能力
素养目标: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与道德素质;2、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树立了终身学习观念,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思维力、理解力强;3、有较强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能准确、清楚、流畅、得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能较好地理解和接受他人的不同意见;团结协作意识强,能克服人际交往的心理障碍,主动与他人协调沟通,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具团队合作能力;安全意识强;社会责任感强等。
二、课程建设思路
该课程主要在于训练学生用科学的发声方法来进行歌唱。让学生通过一定的发声练习,系统掌握歌唱的发声规律。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声乐作品的演唱,使学生系统掌握中外声乐作品的不同演唱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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