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上午10时,安宁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我校商学院法学专业的40名师生参加了本次“阳光司法”活动。当前,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复杂,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此类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为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与多国接壤,边境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比较高发,国家的司法机关重拳出击予以打击。本案审理的被告人周某是在校大学生,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轻信其小学同学的蛊惑,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多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转售他人,从中获利,这些银行卡被人在境外非法使用,进账金额高达上千万,最终经过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认罪伏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庭审结束后,安宁市电视台的记者也采访了旁听的学生,同学们踊跃发言,从多个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认为应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学生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学会保护自己;有的从法律与人情的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有的从家庭教育的角度发表看法。 最后本案的主审法官对学生进行了警示教育,法官提醒大家:切莫贪图一时之利,出售、出租、出借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等,从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大学生要提高防范意识,掌握基本的防诈骗常识,将自己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努力读书,成为一个有才、有社会价值的新时代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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