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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的补充通知

更新时间:2024年08月29日       访问:0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4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的补充通知

云经管院〔2024101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增设两个评选项目,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项目及名额

(一)增设项目

1.卓越教师:在专职教师中评选产生。

2.最美辅导员:在专职辅导员中评选产生(含二级学院带班党总支副书记、学生科长及团委书记)

(二)增设名额

1.卓越教师:不超过学院专职教师人数的1%

2.最美辅导员:不超过全体辅导员人数的2%

二、评选条件

需符合《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云经管院〔2024〕97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卓越教师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教学效果好,在师生中口碑好、作风实,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高质量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量。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成长,从教育理念、教学方法、信息技术应用、产教融合等方面,促进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服务地方等方面成绩卓著,至少取得下列成果中的两项。

1)近5年,作为主要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专业类比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目录内赛事),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云南省职业技能竞赛中指导学生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近5年,教师本人获省级以上教学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近5年,教师本人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位,二等奖排名前5位,一等奖排名前7位)、教学名师等。

4)国家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成员(排名前3位),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排名前2位)。

5)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实验示范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负责人。

6)有较强的社会服务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成功引入社会服务单笔8万元及以上或科研成果转化单项2万元及以上资金。

4.能够认同并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对学校的忠诚度和认可度较高,积极为学校贡献智慧与力量。

5.近三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2项以上(含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等)。

6.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年为优秀。

7.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连续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最美辅导员

1.政治信念坚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能够切实做好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和就业指导,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得到师生广泛认可。

4.辅导员个人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科研立项,或所带班级获省级以上先进表彰,或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奖项。

5.近三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2项及以上(含教书育人楷模、优秀辅导员、最美辅导员等)。

6.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至少有1年为优秀。

7.在学校连续担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含3年)。

评选程序及表彰奖励

评选程序及表彰奖励参照《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云经管院〔2024〕97号)执行。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严格按照《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节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云经管院〔2024〕97号)附件3所要求的内容于831(星期六)14:00前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蓉

联系电话:15368846272


附件:1.2024年教师节评优补充推荐表

2.2024年教师节评优补充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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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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